根据院党委统一部署,党委第四轮巡察安排两个巡察组,对资产公司党总支、音乐教育系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。6月2日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;6月5日院党委常委会审定巡察情况报告,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。
6月11日,两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现场反馈巡察意见。反馈会上,第一巡察组组长谢苗苗、第二巡察组组长徐昕宣读巡察反馈意见。院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磊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。资产公司党总支书记陈明、音乐教育系党总支书记曾敏分别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。


巡察工作领导小组、纪检监察办、巡察办及巡察组相关人员,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;被巡察单位师生代表列席会议。








